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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4-4-17 08: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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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合镇人民政府 发表于 2024-04-15 16:54
尊敬的网友:您好!
关于您反映一桥河堤的问题,我镇已收悉。
一桥河堤临时摊点自发形成以来,因摊主经营后留下垃圾过多导致的环境脏乱问题,机动车上河堤摆摊设点造成的通行安全问题,以及个别摊主利用框、栏等物品无序占位引发的矛盾纠纷问题等,经常发生。
前期政府实施的安全改造主要是对原破损围挡进行修复,一是防止意外滑落,二是避免商家、行人随意往河堤背坡扔垃圾。同时对原无序摊位进行划线规范,也是为了避免再出现摆摊无序的问题。
关于您提到的收费情况,政府并未就此路段收取摊位经营租赁费用。
因摊主占用城市公共区域实施经营活动,由此产生的垃圾总量已大大超出现一般路段环卫清扫保洁的工作量,为有效改善这一现状,清洁费是否收取?以及如果要收取,收取的具体标准是多少?由属地社区根据清运管理需要,按照“谁受益、谁负担”的原则,组织经营摊主共商决定。
如有其他问题欢迎致电0816—3251509。
江油市三合镇人民政府
2024年4 月15日
没收取摊位费,那是谁在收,虽然我没有摆摊,但是我今天看到好几个人都在说收费贵的问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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